[询比价采购]义煤公司观音堂煤业5-11、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 采购人: |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0.0 |
| 代理机构: | 标书费: | 0.0 | |
| 文件下载时间: | 2026-05-20 00:00-2026-05-27 17:00 | 开标时间: | 2026-05-27 17:0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6-05-20 00:00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2026-05-27 17:00 |
| 采购人联系人: | 周* | 采购人电话: | 15236690364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观音堂煤业纪委 | 监督电话: | 03985802688 |
[询比价采购]义煤公司观音堂煤业5-11、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GYTM260023001F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6-05-20
义煤公司观音堂煤业5-11、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义煤公司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音堂煤业”),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范围:
义煤公司观音堂煤业5-11、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HNEC-GYTM260023001F001)
交货地点:观音堂煤业公司
交货期:公开询比价标段里要求交货日期仅供参考,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日期进行供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先进行注册,待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一)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投标货物必须具有相对应的“三证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如行业无此规定的,该货物不需要此类证件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
6、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彩色扫描件。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11、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12、涉及对义煤公司及下属单位起诉的,以及有诉讼纠纷的。
四、其它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报价应为报价为含税单价。其中,含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包装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即送货到使用单位的交货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义煤公司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4、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内容以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招标会务费
1、本次采购收取投标保证金0圆,标书费0圆及招标会务费0圆。
七、其他事项
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
2、核价方式:按供应商核价/分项最低价中标。
3、核价时间:同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4、本次采购单位将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有关联系事项:备注生产厂家或品牌的物资,必须按我公司指定要求进行报价。凡不按指定厂家和型号进行报价,不能完全满足商务和技术条款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凡不能响应我方付款方式而继续报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6、中标后,双方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
7、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至需方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运杂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备品备件等费用又供方承担。
8、服务及质保要求 :(一)如需现场服务,供货方处接到通知起3日内到现场处理。(二)供货方产品质保期自投用起保质期为 壹 年,保质期内免费维护更换。交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技术资料要求:产品出厂时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证书等相关资质材料(如行业无此规定的,该货物不需要此类证件可不提供)。
9、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次,合同期范围内供方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数量进行供货,询比价要求的数量只作为参考。
10、付款方式:投标报价为含税价(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遵循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财务付款方式支付 。
11、该标段为分项中标。
联系人:周建宝联系电话:15236690364
技术负责人:姜峰联系电话:13939825034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

|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 1 | 01 | 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 | 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 | 2026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 | 1.0 | 2026-05-25 00:00:00 | 项 |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
环境检测招标技术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环境检测服务
2、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矿井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标准规范,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排污环节进行综合环境检测。
3、适用时间:2026年6月—2027年5月。
4、检测内容:
|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无组织废气 | 储煤场边界上风向取1个参照点、下风向取3-4个监控点;矸石山边界上风向取1个参照点、下风向取3-4个监控点 | 颗粒物、二氧化硫 | 每季度一次 |
| 有组织废气 | 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油烟 | 每年一次 |
| 废水 | 矿井水处理设施进、出口 |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铁、氟化物、总氮、总磷 | 每季度一次 |
| 生活污水处理站进、出口 | pH 值、悬浮物、氨氮、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总磷、总氮 | 每季度一次 | |
| 入河排污口 |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总氮、总磷、全盐量 | 每季度一次 | |
| 噪声 | 厂界东侧、西侧、北侧、南侧各设一个监测点 | 等效声级 | 每季度一次 |
| 段家门村 | |||
| 石壕村 | |||
| 备注:检测期间同步测量各检测点地面风向、风速、气温、气压、天气状况等气象参数。检测报告中需附带检测点位示意图和现场检测图片。 | |||
二、检测采样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产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措施介绍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现有矿井水污水处理厂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个,建有封闭式煤仓、矸石山喷淋系统,并配备了洒水车等相关环保设施和设备。根据煤矿生产的特点,公司的生产过程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生产过程产污环节示意图
矸石
废气通
| 地表变形 | 排矸设施 | 噪声煤尘 | |
| 井下开采 | 提升 | ||
排水排水噪声
辅废气生废气
助污水活污水
生垃圾设垃圾
产噪声施噪声
四、技术要求:
1、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监测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
检测分析方法、标准一览表
|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标准(方法) | 检测仪器 | 检出限 |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 十万分之分析天平 | 168μg/m3 |
| 二氧化硫 |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07 mg/m3 | |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1mg/m3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 自动烟尘测试仪 | 3mg/m3 | |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 GC-7820气相色谱仪 | 0.07mg/m3 | |
| 油烟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1077-2019 | MAI-50G红外测油仪 | 0.1mg/m3 | |
| 矿井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 | pH 值 |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 pH 计 | /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11901-1989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HJ 828-2017 | 标准COD 消解仪 | 4 mg/L |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 mg/L | |
| 氟化物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 氟离子电极 | 0.05 mg/L | |
| 总铁 |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1911-1989 | TAS-990F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0.03mg/L | |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除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 mg/L | |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 mg/L | |
| 石油类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0.06 mg/L | |
| 生活污水站出口 | pH 值 |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 pH 计 | /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11901-1989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HJ 828-2017 | 标准COD 消解仪 | 4 mg/L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生化培养箱 | 0.5 mg/L |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 mg/L | |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 mg/L | |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除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 mg/L | |
|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0.06 mg/L | |
| 入河排污口 | pH 值 |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 pH 计 | / |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11901-1989 |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HJ 828-2017 | 标准COD 消解仪 | 4 mg/L | |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25 mg/L | |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除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5 mg/L | |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0.01 mg/L | |
| 氟化物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 氟离子电极 | 0.05 mg/L | |
| 全盐量 |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 51-2024 | 分析天平FA2004BXAL/JCYQ-05-117 | 25 mg/L | |
| 噪声 | 等效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级计法GB 12348-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 / |
| 等效声级 |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级计法GB 3096-2008 | 多功能声级计 | / |
2、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机构和人员要求:监测单位必须通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地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满足《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的通知》(国市监检测规〔2025〕4号)中相关要求。同时,检测单位需通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单位所属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或生态环境部推荐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需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规范定期校准。
3、监测要求
(1)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2)水质监测分析要求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处理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按规范要求每次监测增加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等质控措施。
(3)噪声监测要求
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中的要求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4、报告要求
按照上述要求,每季度出具检测报告,并在年终形成年度环境检测报告。
五、其它
1、投标报价为含税价(需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方式遵循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财务付款方式支付。
2、投标单位不存在经营异常或其它不良信息,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复印件、信用中国等无违法违规及处罚等截图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