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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询价通知

业主单位: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西 · 大同
发布:2026-04-20 17:08:32截止:2026-04-25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0404674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4-20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25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4-25 14: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白经理

联系电话:0352-4060329

采购单位: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04-20 14:00:00

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询价书(审定版).doc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402300190 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 1.0 6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

第一章询价公告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

1.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技术规范完成服务内容。

3.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件及格式】(付款方式不接受偏差)

5.采购形式:【公开询比】

6.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7.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8.发票税率:【以报价税率为准】

备注: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同时,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9.报价截止时间: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并以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中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10.报价有效期:自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截止时间起120天内有效。(不含截止时间当日)

11.采购服务费收取标准:无

12.本项目合同签署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签署,签署形式为CA证书电子签章签署,供应商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CA证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以下条款不满足将予以否决)

(1)报价人需提供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以加盖公章的身份证电子版代替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扫描件相关证件。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见下面格式);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使报价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合同签订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5)其他可选条款:

报价人还满足以下【A】条款要求。

A报价人提供自【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型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无签订生效时间、无合同标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同类型项目业绩指: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测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或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业绩。

B其它【】

2.行业资格要求:

报价人投标服务应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报价人承诺书

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文件模板

4.采购人其他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文件模板

备注:

采购文件其他部分与报价人资格要求要求不一致的,以报价人资格要求为准。

(1)业绩要求所述的“近#年”是指:如要求为“近3年”则时间认定为:采购文件在非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当年向前追溯3年(含发布当年至报价截止日)。例:某采购文件于2024年在非招标采购平台发布,“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关于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若报价人提供的合同为报价人公司更名前的合同,报价人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文件;若未提供认定为不合格业绩。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4)如报价人所提供服务配套产品被国家工信部、能源局或其他有关部委认定为首台(套)、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重大技术装备,报价人无需提供业绩,视同满足采购文件业绩要求,但应上传有关认定文件。已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三、报价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后,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上传中煤供应链平台的报价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报价文件中金额与系统报价金额不一致的(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除外),视为无效报价,否决其评审资格;

4.报价人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评审资格: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最低报价为准;

(2)总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最低报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中报价金额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为准。

5.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评审价格法(评审(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审采用定性原则,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人进行排序)。

6.报价文件中技术响应未能达到技术规范有要求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评审资格。

7.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7.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

7.1.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7.1.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

7.1.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

7.1.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

7.1.5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7.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

7.2.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

7.2.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

7.2.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

7.2.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

7.2.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

7.2.6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7.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

7.3.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7.3.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

7.3.3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

7.3.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

7.3.5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7.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

7.4.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7.4.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

7.4.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7.4.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

7.4.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

7.4.6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8.本次采购项目要求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9.报价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10.报价人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认定标准和停用措施》(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公告)规定情形的,一经查实将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报价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查实存在以上违规的情形,但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1.报价人在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处罚,以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即使报价人在开标当日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罚,但在合同签订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2.参与询价、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

任。

四、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范围,介绍基本的采购程序,提供相应的合同条款。报价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要求、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2.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

(1)报价截止时间前及评审过程中,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以及所有澄清,均被视为报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应填写偏差表。

(3)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缺乏真实性,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技术文件详见附件要求

3.评审说明

3.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有关人员组成。

3.2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评审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审因素进行。

3.3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报价人最低报价一致的,将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发起澄清直至确定最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报价,以原报价文件报价为准。

3.4在评审后价格或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获得绿色低碳认证的供应商或提供绿色低碳足迹跟踪管理证明材料的供应商。

4.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A】方式进行评审

A最低评审价格法。

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格要求和报价人须知要求在综合考虑技术、商务定性的基础上,评审小组按评审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最低评审价为首选候选人,依次推荐备选候选人。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同时,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B综合评审法。具体评审办法如下:(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同时,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询比采购项目评审澄清

(适用于采购形式: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1)评审小组可针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前后说法不一或明显笔误的内容要求报价人澄清。报价人应将书面答复签字/盖章后通过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上传。

(2)评审小组可针对报价文件未明确服务配套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等未对原报价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进行澄清。

(3)澄清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有效的补充,报价人不得超出原报价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报价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4)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的主动澄清。

6.竞价及谈判评审澄清

(适用于采购形式:公开竞价、邀请竞价、公开谈判、邀请谈判)

(1)评审小组可通过澄清形式,用于多轮报价。报价人只能对价格进行澄清,不能对原报价文件除价格以外的范围或对原报价文件除价格以外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2)评审小组可针对报价文件未明确服务配套产品品牌或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等未对原报价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进行澄清。

(3)澄清报价为报价文件的有效的补充。

(4)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人的主动澄清。

7.无效报价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小组有权视其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的授权书或承诺函未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以身份证电子版代替授权书未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报价被授权人姓名、上传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

2.报价人名称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人名称不一致的;

3.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4.到货期/服务期/工期严重偏离采购文件的规定;

5.报价文件中的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等严重负偏离询价文件的规定或没有对带星号(“*”)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文件要求提供的);

6.报价价格低于成本价,经澄清,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7.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报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报价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9.被列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的;

五、廉洁警示

详见详见报价模板文件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六、合同签订

1.在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完成采购项目公示并下达中标通知书后,如需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应与采购人进行签订,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在30天内未履行合同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中国中煤供应商“黑名单”认定标准和停用措施》相关条款进行惩戒。

2.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七、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商务联系人:【白小东】联系方式:【0352-4060329】

技术联系人:【李新峰】联系方式:【18635296513】

附件一:技术规范书

技术规范书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

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

编制单位:塔山煤矿通风区

第一节总则及执行标准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

2执行标准和规范

2.1《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

2.2《煤矿防灭火细则》(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安〔2021〕156号)

2.3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2015)

2.4《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色谱分析及指标优选方法》(KA/T1019-2006)

2.5《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方法》(GB/T44819-2024)

2.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2.7《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MT/T757-2019)

2.8《矿井密闭防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

2.9《煤自燃倾向性的氧化动力学测定方法》(KA/T1068-2008)

第二节项目概况及技术要求

1概况

1.1项目概况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隶属于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中央企业,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上窝寨村北,行政区划隶属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管辖。根据《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所有开采煤层应当通过统计法、类比法或者实验测定等方法确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自然发火标志气体的临界值应当通过实验研究、现场观测和统计分析确定。临界值可采用标志气体浓度、气体浓度增率或者比值等指标。”随着《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灭火细则》等新规定的更新与颁布,原有的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不能匹配新阶段的防灭火工作需要,因此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需参照新标准重新测定。

1.2矿井概况

井田东西长约2.5km,南北宽约4.12km,井田面积8.146k㎡。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2Mt/a。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三个井筒,分别为主平硐、副平硐、回风斜井。

1.3四邻矿井

我矿东南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炭窑峪煤业有限公司;南部及西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塔山煤矿。

1.4矿井瓦斯情况

202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3.6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52m3/t;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8.50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1.29m3/t;回采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2.06m3/min,掘进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0.21m3/min。属低瓦斯矿井。

1.5煤尘及自燃倾向性

经鉴定塔山煤矿3-5#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3-5#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类,属自燃煤层。

2技术方案

2.1技术要求及内容

(1)采取新鲜煤样,开展煤样绝热氧化升温实验,结合煤的最短自然发火期计算数学模型,确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

(2)采取新鲜煤样,开展煤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实验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并综合分析标志性气体、浓度、发生量、链烷烃比等;利用现场观测手段并结合煤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结果确定临界值,有效指导矿井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

2.2项目目标

参照新规定、新标准对中煤塔山矿开展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确定工作,提升对防灭火工作精细化管理程度,提质增效,能及时、准确的发现火灾隐患,科学指导现场防灭火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三节工作范围

根据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实际情况,测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

第四节材料供应范围

(1)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

提供最新的《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安全专篇系列》、《初步设计系列》文字及附图、《矿井防灭火设计》等资料。

(2)项目单位应当完成或配合完成的主要工作:

配合、协助服务机构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负责组织验收。

(3)项目单位能够为服务机构提供的便利条件:

安排专人负责沟通接洽。

第五节服务进度及期限

1一般要求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中煤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工作,项目验收必须组织外部专家组织会审。

附件二:合同模板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项目】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斌】

项目联系人:【李新峰】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中煤大同能源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项目】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需求和服务内容

1.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工作。】

2.技术服务的内容:【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应包括以下内容:采取新鲜煤样,开展煤样绝热氧化升温实验,结合煤的最短自然发火期计算数学模型,确定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采取新鲜煤样,开展煤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实验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并综合分析标志性气体、浓度、发生量、链烷烃比等;利用现场观测手段并结合煤自然发火标志气体优选结果确定临界值,并根据采取防灭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的确定,有效指导矿井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

3.技术服务的方式:【项目技术服务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防灭火技术规范》(GB47290-2026))《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方法》(GB/T44819-2024)及山西省地方标准《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测定指南》(DB14/T3448—2025)相关要求,结合塔山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开采工艺及现有监测系统实际,采用“现场勘查+实验室试验+数据研判+成果交付+技术交底”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分阶段、分模块有序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果科学、精准、可落地,为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防治提供可靠技术支撑,并完成报告的评审及验收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1.服务地点:【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

2.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

3.服务技术节点和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启动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煤样采集、现场气体观测与采样、现场调研及相关参数收集、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乙方必须于2026年6月10日前,提交经专家会审验收通过、且经甲方审核确认报告质量合格无误的成套服务报告(含纸质版与电子版),确保报告完整、规范、可直接使用。】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因乙方原因的延期,则技术服务期限相应顺延,且甲方不再支付因项目延期产生的任何费用。

4.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须具备开展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相关资质、专业技术能力及配套实验检测设备,组建专属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需具备丰富的煤矿自然发火防治相关从业经验,能够熟练应对现场各类技术问题,确保服务专业性。(2)服务全流程须严格遵循《GB/T44819-2024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确定方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同时结合塔山煤矿3-5号煤层自燃倾向性、采空区“三带”分布等现场实际工况,确保服务内容与现场需求高度贴合、切实可行。

(3)服务过程需规范、严谨、合规,实验操作、现场采样、数据检测、分析计算、报告编制等各个环节,均须留存完整、规范的记录资料,实现服务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严禁任何弄虚作假、篡改数据、伪造记录的行为,确保服务成果真实、客观、准确,符合实际工况。(4)服务成果须具备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直接用于指导甲方开展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警及防治相关工作,有效解决甲方实际生产过程中面临的自然发火防控难题,充分适配塔山煤矿综采放顶煤开采工艺及采空区漏风、均压等工况下的自然发火防控需求。(5)服务进度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进度,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申请,明确调整理由、调整方案及新的完成时限,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服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6)乙方负责全面承担本项目服务报告编制所需全部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实工作,确保收集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满足报告编制及验收要求。(7)乙方负责牵头完成报告的专家会审、验收相关全部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及各方资源,确保报告顺利通过会审验收,直至达到甲方审核确认的合格标准。】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格式等具体要求为:【提供塔山煤矿生产地质报告电子版1份;矿井初步设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电子版1份;采掘工程平面图电子版1份等资料;配合、协助服务机构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调研。】

2.提供工作条件:【办理进出煤矿及入井等相关手续。】

3.其他:【/】

第四条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6】%。前述合同价款为固定不可变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试验、检测、工具等费用,乙方人员服务期间发生的人工、差旅、社保等费用,乙方对甲方人员进行的指导费、资料费、培训费等完成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合同服务期满,完成全部技术服务费支付。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所需其他资料,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五条资料移交

1.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法律、法规,遵守相关档案管理规范、相关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归档材料应为原件,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章手续完备并满足耐久性要求,所交存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乙方须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格式等具体要求为:【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纸质成果6套(包括文字、附表、附图、评审意见),电子成果1套。】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档案专项验收(如甲方需要),接受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甲方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第六条保密

(一)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所有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以及乙方为本项目完成的所有成果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应保密业务,如发生泄密等行为,乙方必须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未付款项不再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价值。

第七条服务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乙方编制完成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提供具有相应资质人员组织的内部审查资料和人员资质证明,并经专家组出具会审意见,会审通过。】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纸质成果6套(包括文字、附表、附图、评审意见),电子成果1套。】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提交通过会审的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

4.验收的时间节点和地点:【验收时间为提交通过评审的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分析及临界值确定和煤层最短自燃发火期测定报告后,验收地点为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不能协商解决的技术方向性重大分歧时;

(2)甲方因政策、上级主管部门、母公司的规定要求或者甲方认为等情形,使本合同履行不必要、不可能的;

(3)其他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如下第【C】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A.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B.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C.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

2.乙方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和安排完成相应工作的,对乙方按照每逾期1日处2000元罚款进行按日计罚;逾期【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内容验收不合格且经修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已经交付的阶段性成果甲方继续使用,则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乙方还应当另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已经交付的阶段性成果甲方不再使用,乙方必须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所承担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全部损失得到弥补为止。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寻找替代方案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诉讼费等其他费用。

(5)前述条款涉及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费用,甲方均有权从未付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并告知乙方。

(6)乙方依据本合同任一条款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如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未付款项不再支付。

第十条知识产权

1.双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A】A.甲方所有;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免费使用;C.双方共有。

第十一条工作团队与联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新峰】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双方更换联系人,须书面通知对方。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质量控制等;

(2)协调组织验收工作;

(3)其他:【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工作,所组建的服务团队核心人员包括【/】;非经甲方同意,前述人员不得更换。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相互协商、调解。

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

A.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甲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对照国家标准规范。

2.(实体章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本条款作为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正或补充,如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或存在差异的,各方同意按照本条款约定执行。

附件:1.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地址:联系人:电话:

附件1

供需廉洁互保协议

甲方(需方):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条监督与举报

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渠道: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

举报处理:

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

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

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

(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

(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

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附件三:报价文件模板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报价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营业执照

2、专业资质(如要求)

3、授权委托书

4、业绩汇总

5、业绩证明合同(如要求)

6、承诺函

7、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9、“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10、响应函

11、偏离表

12、报价一览表

13、分项报价表

14、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

营业执照.pdf格式

专业资质(如要求).pdf格式

授权委托书.pdf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现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法定/经营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作为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我公司与贵公司相关业务,授权范围包括:询价投标、业务洽谈、签订合同、核对双方帐目、结算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等。

我公司郑重承诺:1、本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2、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资格。3、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处理授权范围内有关事宜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4、在此期间,委托代理人无变更权、转授权。

附:法定/经营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加盖公章)

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合同价款结清时止。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报价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业绩汇总.pdf格式

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内容服务日期客户名称联系人/电话

代理人签名:

注:1、按询价公告要求附此次项目的同类型业绩合同。

2、所附业绩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推荐成交。

.

业绩证明合同(原件).pdf格式

承诺函.pdf格式

承诺函

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报价。

我代表(报价公司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报价文件,在报价时已经落实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如报价项目不在我单位经营范围内,少报或漏报,贵公司可取消我公司报价资格。

2、我公司提供的所有关于此次报价项目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价格上的最低报价。

4、在该项目报价有效期间内,该报价不变。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培训、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

5、我公司同意该项目为总价中选,中选后的物资及服务全部按要求执行,有一项放弃则所中选的其他项物资及服务均视为全部放弃。

6、若中选,我公司将按照询比价文件最终结果与贵公司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不能按期如数供货或者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或者出现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贵公司生产经营的,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按贵公司要求完成整改、更换或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

7、我公司如果违反上述六条中任何一条规定,贵公司均可将我公司列入自采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按规定禁止我公司参与贵公司自采采购活动。

8、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项目相关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承诺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pdf格式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pdf格式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pdf格式

响应函

致: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我公司经中国中煤采购平台已收到项目编码为的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我司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的各项条款后,明确报价人须知。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的总价,按询价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供货。

2.我方承诺知晓并认可税率及付款方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无偏离。

3.我方承诺知晓并认可询价书中的项目概况及基本信息。

4.我方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

单位:(盖章)(以下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填写!)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偏离表

技术规格/商务偏离表

1.商务和技术指标响应偏差表(“*”号技术条款需要逐条响应列出)

序号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报价文件响应情况偏差说明

注: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中与寻源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寻源文件的要求。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一览表

单位名称: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询价书)编码:XJ

序号项目名称不含税价(元)税率含税价(元)服务期限备注
总计 元(大写: 元整) 元(大写: 元整)

注:1、报价人按表中格式填报价格。

单位盖章:(公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分项报价表

单位名称: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询价书)编码:XJ

序号工作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含税)税率合计总价序号工作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含税)税率合计总价

要求:

1.分项报价表中未填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之中。

2.报价人的报价应为在报价有效期内的固定不变价格;

3.本价格包括报价人应承担的所有工作、义务及风险的费用、专用技术使用费、技术转让或技术支持费、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包装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税费、运杂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等。

4.报价人的报价应按“技术部分”规定的采购范围的项目和顺序,标明拟供设备和相应服务的固定不变单价、分项价和总价,报价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5.报价所使用的货币必须是人民币。

单位盖章:(公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