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段王煤业矿用加固堵水、充填材料2026年03月第1734批次矿用加固堵水、充填材料
股份段王煤业矿用加固堵水、充填材料2026年03月第1734批次矿用加固堵水、充填材料
询比公告
1.项目信息
| 询比单号 | W260301611 | 寻源范围 | 公开 |
| 采购员 | 股份段王煤业 | 联系电话 | 无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06 12: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4-09 12:00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4-10 12:00 |
2.采购明细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货期 | 特征值 | 备注 |
| 1 | 00017765 | 煤矿加固煤岩体用聚氨酯材料 | JG PU | 吨 | 60.000 | 2026-08-20 | MA:是;产品等级:国产普通品牌 |
3.项目要求
(1)交付地址: 段王矿供应科
(2)报名要求: ①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商务条款、技术条款以及招标物资明细中的备注信息和相关附件,响应后即默认满足买受人所附的所有要求。 1、营业执照须具有经营标的物的范围,并将营业执照上传。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自愿接受付款要求。 4、所报项目必须全部完成报价,不允许只报其中一项或者几项,物资报价严禁脱离市场行情,不得以次充好,私自更换标的物。 5、报名者上传的相关资质因格式问题造成系统无法预览、未上传相关资证、上传无关内容或上传的相关资证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保证金金额: 0 元
(4)资质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有保证,各种证件检测报告必须齐全,供货时随物资到货一并带齐。2、按我方要求及时供货,保证产品质量应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售后服务。3、生产厂家
(5)商务条款: 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实行三包。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不回收(特殊物资除外)。 交付日期:在合同有效期内,出卖人按照需方通知的时间和要求交货期供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标的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交(提)货方式、地点: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段王矿供应科,由出卖人承担运输安全责任。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负担运输费用。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在交付地点进行验收。
(6)技术条款: 1、必须符合我方技术要求。 2、能与我方现有设备配套使用,特殊物资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特殊物资需提前送样品试用。
(7)其他要求: 严格按《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的通知》执行。
采购人: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加固煤岩用聚氨酯材料
规格型号:JGPU
选择井下煤岩体加固用高分子材料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技术规范要求
1、所选择的高分子材料必须符合《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煤安监技装[2020]18号)规定要求。
2、所选择的高分子材料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符合AQ/T1089-2020《煤矿加固煤岩体用高分子材料》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相关要求。
3、所选择的高分子材料阻燃性能必须符合《MT113-1995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规定。
4、所选择的高分子材料应有规定项目的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A、B组分材料包装应完整,包装上应有明确的产品名称、构成(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及适用场所。
| 项目 | 指标 | ||
| 膨胀倍数,倍 | ≤2.0 | ||
| 最高反应温度,℃ | ≤100 | ||
| 氧指数,% | ≥28 | ||
| 抗老化性能,(80℃±2℃:168h) | 表面无变化,抗压强度损失≤5% | ||
| 抗压强度,Mpa | ≥40 | ||
| 抗拉强度,Mpa | ≥5 | ||
| 抗剪强度,Mpa | ≥15 | ||
| 粘接强度,Mpa | ≥3.0 | ||
| 阻燃 性能 酒精 喷灯 燃烧 试验 | 酒精喷灯燃烧试验 | 有焰燃烧时间平均值,s | ≤3 |
| 无焰燃烧时间平均值,s | ≤10 | ||
| 火焰扩展长度mm | ≤280 | ||
| 酒精灯燃烧试验 | 有焰燃烧时间平均值,s | ≤6 | |
| 无焰燃烧时间平均值,s | ≤20 | ||
| 火焰扩展长度mm | ≤250 | ||
二、企业强制性要求
1、本矿属于高瓦斯矿井,高分子材料最高反应温度≤100℃,膨胀倍数≤2倍,每批次进行抽检,多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标准砂固结体抗压强度≥40Mpa。
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10月21日下发的《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二十九条“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供货方所提供的高分子材料需通过矿方的安全性和环保型评估后(第三方检测),方可使用。
4、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安标国家中心46号文《关于发布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补充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的通知》),为证明其具备生产能力的合法性。(可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批复或者排污许可等,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查询途径。)
5、投标人具有煤矿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施工服务认证证书。
6、售后需要投标人至少配备两名工程师,并提供化工及采矿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及工程师提供近一年度所在投标单位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7、投标人应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根据实际条件确定注浆方案,明确具体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使用量及注浆方案,并经矿总工审核,报矿长批准。
8、投标人需免费提供钻孔窥视仪、煤层温度监测仪(2台以上)、注浆装置(6台以上)及配套的注浆配件,保证注浆效果。
9、矿方要求投标人的人员、设备、物料及时到场,自接到矿方通知后,人员半小时内到矿,材料12小时内到矿。
10、投标人人员食宿自理。
11、由以上1-5项产生的全部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必须保证最终注浆效果。
12、施工期间投标人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段王矿技术科
202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