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环保搬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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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环保搬迁项目资金审计项目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ZNZC2026-0004 |
| 招标人 | 正宁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东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
| 监督机构 | 正宁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其他 |
| 是否重大项目 | 项目概算(万元) | 27.95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环保搬迁项目实施项目核实、资金收支专项审计,实现监管资金收支专项审计全覆盖,汇总各收支差额,作为双方资金长退短补的依据,出具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法规文件的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分别出具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项目审计报告)。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2400602028961997001
标段名称: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环保搬迁项目资金审计项目001
标段合同估算价:27.950000万元
统一交易标识码:D03-12622800397452776C-20260227-000030-3
投标人资格条件: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 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投标机构要求具备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标段内容:
对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环保搬迁项目实施项目核实、资金收支专项审计,实现监管资金收支专项审计全覆盖,汇总各收支差额,作为双方资金长退短补的依据,出具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法规文件的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分别出具华能核桃峪煤矿第一阶段二期、三期项目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