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指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不高,仍有18%的建制村生活污水于无序排放状态,成为当前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
2025年9月2日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两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5年9月9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办公楼501室,联系电话:0744-8301500、0744-8222786,邮编:4270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意见。
问题描述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不高,仍有18%的建制村生活污水于无序排放状态,成为当前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 序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污染。 |
主体责任单位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
整改措施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张发电〔2021〕1号)精神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明确永定区重点落实以下三项措施: 1.推进农村厕改,完善污水治理设施,2021年完成省定1502户目标任务。 2.结合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方案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完成3个村污水治理任务。 3.以乡镇为单位,分年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及社会资金。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力度。 |
整改效果 | 我区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成效,达到了整改目标。 |
验收销号意见 | 已落实《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建议销号。 |
验收时间 | 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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